生效日期:2016年1月18日 | |||||||||||||
备注: | 暂停服务的国家:中非、伊朗、秘鲁、厄瓜多尔、朝鲜、叙利亚(文件和包裹),沙特阿拉伯、俄罗斯、巴拉圭、乌拉圭、阿根廷、(包裹)、也门 | ||||||||||||
香港DHL最新通知新增以下两点附加费,执行日期自2016年1月4日起。 | |||||||||||||
(1)新增高风险地区附加费:RMB160/票+燃油附加费。 需征收此项费用的国家包括:阿富汗、布隆迪、伊拉克、利比亚、马里、尼日尔、南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 | |||||||||||||
(2) 新增限运目的地附加费:RMB235/票+燃油附加费。 需征收此项费用的国家包括:中非共和国、科特迪瓦、刚果民主共和国、厄立特里亚、伊朗、伊拉克、朝鲜、利比里亚、利比亚、索马里、苏丹、叙利亚、也门 | |||||||||||||
1. 以上价格只是运费,未含燃油附加费、海关的关税、海关罚款、仓储费以及收件人责任所引起的退件费、偏远费等其他附加杂费。 | |||||||||||||
2. 轻泡货物重量的计算方式:长cm X 宽cm X 高cm /5000。 | |||||||||||||
3.文件的重量上限为2.5kg;快件重量在21kg以上的,如有不足1kg的小数部分,需进位到上一整数公斤数计费。 | |||||||||||||
4.燃油附加费费率每月将随国际燃油价格浮动,详情请查阅DHL官方网站公布数据。 | |||||||||||||
5.如单边长度大于等于120CM或者单件实重大于等于70KG,需加收RMB298/票+RMB298*当月燃油/票, 如当月燃油为12%,此附加费298*(1+12%)=RMB333.8。 | |||||||||||||
6.自2016年1月1日起如因收件人地址错误、不完整等原因无法派送,客户提供新的派送地址重新派送,除实际产生的转派费用外, 需加收更改地址手续费RMB86/票。 | |||||||||||||
7.自2016年1月1日起对存在以下情况的货件加收特殊处理费RMB595+RMB595*当月燃油/票: ①除发货人特殊指示外,外箱上有标志/文字提示不可叠放的货物;②外包装不能承受堆叠其他货物,卡板货物影响其他货件的正常堆叠; 如货件同时存在以上几种情况的,只加收一次费用:RMB595+RMB595*当月燃油/票。 | |||||||||||||
8. 目的地去往偏远地区的快件需加收偏远地区附加费,标准为RMB3.4/KG,每票最低收费为RMB170/票,偏远地区附加费须另行收取燃油附加费, 此费用加收时效为3个月。 | |||||||||||||
9. 哈萨克斯坦海关要求所有进口到当地的“包裹”货件都必须提供出口国的报关证明,因此所有经由香港DHL寄往这个国家的“包裹” 都必须统一在香港进行单独报关,报关手续费为RMB21/票。 | |||||||||||||
10. 客户交运非文件类快件时需要提供商业发票,否则视同授权我司代为申报,如因申报原因发生扣关或延误,我司概不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。 | |||||||||||||
11.如因非DHL原因产生的海外退件,退件运费及相关退件费用将无条件由发件人支付。 | |||||||||||||
12.目的地关税,由收件人支付。如目的地收件人拒付关税,发件人应无条件支付目的地所产生的关税及相关费用,相关费用加收一年内有效。 发件人预付关税及收件人拒付关税手续费:RMB129/票。 | |||||||||||||
13.部分遗失,延误或者破损均不赔偿;货物丢失赔偿方法:如客户未购买保险,我司按以下方法赔偿: 根据货物申报价值进行赔偿,但最高赔偿为包裹USD100/票。 | |||||||||||||
14. 本报价表以人民币报价,如以人民币以外的币种付款,请咨询我司财务部适用汇率。 |